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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关于做好推荐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23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现将推荐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包括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入党领航教育培训班”且顺利结业的18至35周岁青年师生。

二、推优具体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涵育学术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争做文明大学生。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坚持提高与新时代发展和复兴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学习态度端正、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能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模范遵守团章团纪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服从党团组织的工作安排,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五)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各类重大事件及重大活动中经受住政治考验,表现先进突出,彰显时代精神和青春担当者;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者;

3.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者;

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合格学员,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定向边远地区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助力团者;

5.践行志愿者精神,具有服务师生意识,担任或曾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6.在组织参与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五个文明工程”创建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六)以下情况不得作为“推优”对象:

1.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者;

2.传播不当言论者;

3.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校纪校规者;

4.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环节成绩不合格者;

5.上一学期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含通识类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

6.参加领航教育不满一个月者;

7.多次不参与青年大学习者;

8.不按流程开展组织“推优”会议的团支部原则上取消本次推优名额。

三、推荐渠道及比例

(1)团支部推优比例:根据共青团推优工作办法,2022级各团支部推荐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入党积极分子,2023级各团支部推荐不超过班级人数20%的入党积极分子。

(2)学院分团委推优名额5名:其中本科生4名,研究生1名。

(3)党员推荐(非团员):符合条件的群众在所在团支部推荐(占班级指标)后,所归属党支部委员会结合学生现实表现出具推荐意见。

四、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委员会酝酿候选人。各团支部书记摸清本支部符合推优条件的人员名单,积极组织动员。

(二)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具体流程如下:

1.须有团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青年大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团日表现以及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团支部意见,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推荐对象为团员,填写《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团支书签字;推荐对象为群众,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报送后由党支部考察、签字;团支书按照推荐顺序填写《XX班推荐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按时报送。

(三)各党支部结合团支部和分团委推荐情况,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将确定人选和备案报告报学院党委。

(四)学院党委统一批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支部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违反纪律的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推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2.请各党支部指导和督促对应团支部开展相关推优工作。

3.按时上报。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最终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4日18点前,纸质版(附件1、2)报送至7317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邮箱yyxy1974@nwafu.edu.cn。

4.各党支部请于3月6日前将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名单和备案报告提交至学院党委。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党委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