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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外语系设置主任助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24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

《外语系设置主任助理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8月24日系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语系设置主任助理工作方案》


外语系党委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外语系设置主任助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外语系班子建设,促进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外语系实际,经2020年8月24日系党委会研究,决定设立3名主任助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组 长:李万强

副组长:杨 宏 滕艳萍

成 员:张 凌 殷延军 屠明忠 黄海斌 路伟伟

二、岗位设置

设立3名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副主任分别承担学科建设、教学、国内外合作交流等专项业务管理工作。

三、选拔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优良,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有责任心,想干事,公道正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四、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系党委组织在一定人员范围内进行谈话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包括:系领导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成员,副教授及以上科教人员,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科级干部,部分民主党派和教师代表,人数40人左右。

2.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以及工作实际和现实表现,系党委会对初步建议人选充分讨论,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3.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向系党委会汇报,并票决,票决通过后发布任前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系主任发文聘任,同时将有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五、待遇、管理与考核

1.主任助理任职期间由外语系负责日常管理。主任助理可列席系党政联席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不参与表决。也可受主任或副主任委托,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处置有关事项。

2.主任助理实行一年一聘,每个聘期末由外语系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因工作任务终止或岗位调整,外语系根据需要可不再聘任。

3.主任助理待遇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由外语系自筹经费负担,考核合格后按照工作期限年终予以一次性发放。聘期内因个人原因出现影响履职的、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等问题的,随时终止聘任,不兑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