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已经于2025年12月8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略)
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