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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 201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科教人员申报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提高获批率,学校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培育项目,现将201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方向

1、重大培育项目

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目标,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联合攻关,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重点培育项目

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为目标,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岗的科教人员,且每人限报一项。

1、重大培育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重点培育项目

(1)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2)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 37周岁(1981年 7月 1日后出生);

(4)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项。

三、执行期限与经费额度

项目执行期:2019年 1月-2021年 12月。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2年。

重大培育项目资助 1-2项,每项经费 10万元;重点培育项目资助 10-15项,每项经费不超过 5万元。项目立项第一年拨付 30%,第二年拨付 20%,获得相应项目资助,拨付剩余经费。

四、结项条件

1、重大培育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重点培育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五、申报及立项程序

1、申报重大培育项目请填写《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请填写《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和预期目标项目申请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见附件,教育部一般项目请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自行下载)。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主要内容应与预期目标项目保持一致。

2、请各单位于 4月 26日前将申报汇总表(1份)、《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5份)、《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书及活页(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附电子版)上报科研院社会科学处。

3、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公示,

无异议后予以立项支持。

六、有关要求

1、如获资助,执行期内除限项原因外,要求每年至少申报对应项目一次,科研院视申报情况决定是否拨付经费甚至撤项。

2、资助项目如获批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则转为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不再拨付第三年 50%经费。

3、在学院申报并获资助的 2019年基本科研业务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和人文社科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培育项目。

    联系人:刘旭电话:87082961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附件:

    1、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

    2、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 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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